关于招募数据流通服务机构互认互通倡议推进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来源: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 | 2026年04月17日 09:38
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 | 2026年04月17日 09:38
原标题:关于招募数据流通服务机构互认互通倡议推进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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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动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交易凭证、身份认证等互认互通,促进数据跨主体、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利用,现面向社会招募数据流通服务机构互认互通倡议推进组成员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背景

  在国家数据局指导下,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会同相关数据交易所(中心)等共同成立数据流通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推进组,共同推进数据基础术语、数据产品描述标准制定、数据需求池建设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凝聚共识,更好服务数据市场建设,经请示同意,数据流通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推进组将更名为数据流通服务机构互认互通倡议推进组,统筹推动数据流通服务机构互认互通相关工作。

  二、招募对象

  符合《意见》中确定的数据流通服务机构主体,包括数据流通服务平台、数据商等。

  三、招募条

  申请加入的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

  2.业务范围:从事数据流通交易相关业务

  3.信用状况: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良好

  4.合作意愿:认同互认互通理念,愿意积极参与推进组工作

  四、推进组主要职责

  加入推进组后,成员单位将共同参与以下工作:

  1.推进数据流通交易相关标准体系建设

  2.共同建设数据需求池及产品池

  3.探索交易凭证、身份认证等互认互通机制

  4.其它促进数据流通交易的相关工作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加入的单位填写《数据流通服务机构互认互通倡议推进组成员单位申请表》,并于2026年5月7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

  联系电话:010-89062609

  电子邮箱:hrhttjz@163.com

  我们诚邀各单位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数据流通服务机构互认互通倡议推进组申请表

编辑:刘书会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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